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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重审序 徐乐吾自序 《子平真诠》原序 凡例 一.论十干十二支 附干支方位卦图 附《滴天髓》论天干宜忌 二.论阴阳生克 附论四时五行宜忌 附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三.论阴阳生死 附阴阳顺逆生旺死绝图表 附支藏人元司令图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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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真诠评注
清·沈孝瞻 原著
民国·徐乐吾 评注
方重审序
命理乃吾国科学与哲学融贯而成一种学说,数千年来传衍嬗变,或隐或现,全赖一二有心人为之继续维系,赖以不绝,其中确有学术上研究之价值,非徒痴人说梦,荒诞不经之谓也。其所以至今不能在科学中成立一种地位者,实有数困。盖古代士大夫阶级目医卜星相为九流之学,多耻道之;而发明诸大师又故为惝恍迷离之辞,以待后人探索;间有一二贤者有所发明,亦秘莫如深,既恐泄天地之秘,复恐讥为旁门左道,始终不肯公开研究,成立一有系统说明之书籍,贻之后世。故居今日而欲研究此种学术,实一极困难之事。
按命理始于五星,一变而为子平;五星稍完备者,首推果老《星宗》全一书。然自民国以来,钦天监改为中央观象台,七政四余台历以及量天尺,无人推算,此道根本无从着手,恐将日就淹灭。所余子平一派,尚有线索可寻。此中旧籍,首推《滴天髓》与《子平真诠》二书,最为完备精审,后之言命学者,千言万语,不能越其范围,如江河日月,不可废者。然古人著书,喜故为要渺之词,蹈玄秘之积习,后学之士,卒难了解。《滴天髓》一书,幸有任铁樵注本,征引宏博,譬解详明,可谓斯道之龙象;而《子平真诠》,迄今无人加以诠释。今徐子乐吾,既将任注《滴天髓》印行于前,复将《子平真诠》评注于后,可与任君先后比美,使斯道得一详明而有系统之研究,将来在学术上之地位,植一基础,其功不在禹下矣。
后学者研究命学原理,得此二书,不致误入歧途。至于应用,仍有待乎多看古今命造,此所谓读书与实验二者并重。至天分之高低,与所得之浅深,更互为因果。倘能合天才、学识、经验三者以俱全,于斯道庶几入圣矣。此亦间世而后来,非朝夕所能遇也。
余谈命理有年,所愧三者均有不足,迄今鲜有发明。而乐吾朝夕寝馈于斯,矻矻忘年,时有述作。今书成将付印行,不弃愚蒙,嘱为一言,爱略述所知,以发其端云。
丙子仲春桐城方重审序于海上小忘忧馆
徐乐吾自序
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竣,客有以袁了凡造命之说进者,曰:“命而可造,则命不足凭也。且子素习佛家言,如云命定,则命优无妨作恶,命劣为善无益,有是理乎?夫命之优劣,孰造成之?孰主宰之?须知以宿世之善因,而成今生之佳命,以宿世之恶因,而成今生之劣命。命运优劣,成于宿因,此为有定者也;今世之因,今世即见其果,此命之无定者也。尝见有命优而运劣者,有命劣而运佳者;命如种子,运如开花之时节。命优运劣,如奇葩卉,而不值花时,仅可培养于温室,而不为世重;若命劣运劣,则弱草轻尘,蹂躏道旁矣。故命优而运劣者,大都安享有余,而不能有为于时,此宿因也;若不安于义命,勉强进取,则倾家荡产,声名狼藉,此近因也。故命之所定,功名事业,水到渠成;否则,棘地荆天,劳而无功。至于成功失败之程度,则随其所造之因,有非命运所能推算者,或者循是因而成将来之果,定未来之命,则不可知矣。是因果也,造命也,命理也,其理固相通者也。子曰‘君子居易以俟命’,又曰‘不知命无以为君子’。《子平真诠评注》者,知命之入门方法,亦推求宿因之方便法门也。”客无言而退,因录之以为序。
民国二十五年二月东海乐吾氏识于海上寓次
《子平真诠》原序
予自束发就传,即喜读子史诸集,暇则子平《渊海》、《大全》略为流览,亦颇晓其意。然无师授,而于五行生克之理,终若有所未得者。后复购得《三命通会》、《星学大成》诸书,悉心参究,昼夜思维,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,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。
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,馆舍在阜城门右,得交同里章公君安,欢若生平,相得无间,每值馆课暇,即诣君安寓谈《三命》,彼此辩难,阐民无余蕴。已而三年期满,僦居宛平沈明府署,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,不觉爽然自失,悔前次之揣摩未至。遂携其书示君安,君安慨然叹曰:“此谈子平家真诠也!”
先生讳燡燔,成乾隆己未进士,天资颖悟,学业渊邃,其于造化精微,固神而明之,变化从心者矣。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,又用神之因成得败、因败得成,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,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,并用神之透与全、有情无情、无力无力之辨,疑似毫芒,至详且悉。是先生一生心血,生注于是,是安可以淹没哉!
君安爰谋付剞劂,为天下谈命者,立至当不易之准,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,俱可以不惑。此亦谈命家之幸也;且不谈命家之幸,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,何则?人能知命,则营竞之可以息,非分之想可以屏,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,皆听之于天,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,以共勉于圣贤之路,岂非士君子厚幸哉!
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,公诸同好,其功不亦多乎哉?爱乐序其缘起。
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
凡例
去夏刊行《滴天髓征义》,阅者以其陈义过高,纷以用科学编制,另辑浅近讲义为请。窃念《滴天髓》固非初学也。子平之法,源于五星,年代尚近,佳著无多,《子平大全》、《渊海子平》、《三命通会》、《神峰辟谬》等书,大都杂而不精,非初学所能读,惟《子平真诠》,议论鸿辟,而其编次,月令为经,诸神为纬,条理井然,最便初学,惜失于简略,且有看法而无起例,初习者有入门无从之叹。适友人绍兴何寄重君,藏有赵展如中丞原刊本,互相校正,缘本平生研究所得,详为评注,并以现代名人命造,作为例证,埋首半载,方克成书,并于篇末附入门起例一卷。虽未敢云阐发无余,而大致已备,学者手此一编,从而进研《滴天髓征义》诸书,则登堂入室,庶无杆格之虞。虽非讲义,固无殊于循序渐进之讲义也。评注既竣,述其凡例于右:
一.原书序文谓手录三十九篇,盖论八格与取运合为一篇也(如论正官与论正官取运实为一篇),若分列之,有四十七篇,而坊本仅四十四篇半,行运、成格、变格坊本仅半篇。今照原本补足,以成完璧。
一.子平源于五星,名词格局,多沿五星之旧,后人不得其解,牵强附会,最足以淆乱耳目。《评注》悉加纠正,并说明于评注中,加以纠正。
一.《真诠》以月令用神为经,诸神为纬,然用神非尽出于月令,故于舍月令别取用神之格局,特别提出,加以说明。盖取用无定法,以月令用神编次,虽十得七八,究不能包括完备。此非原书之误,特限于编次之法,不得不然耳。
一.起例歌诀,无非便于记忆,若明其原理,则歌决不特容易记忆,且可自己编造,否则,命理歌诀多牛毛,焉能一一熟记?故本编入门起例,略述原理,并附歌诀,并列表以便检查。
一.未习命理者,宜先阅末卷命理入门,再阅评注,循序而进,自不致毫无头绪。
一.评注中所引例证,或采现代名人命造,或录自《滴天髓征义》。然因材料不足,凡无适合之例证者,暂付缺如,或彼此可以互证者,不免前后重出,将来续有收集,当于再版时改正之。
一.初版仅印一千部,藉以就正有道,如蒙纠正谬误,或录示例证,感纫无极,当并于再版时改正加入。
一.论十干十二支
天地之间,一气而己。惟有动静,遂分阴阳。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老者极动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阴;少者初动初静之际,是为少阴少阳。有是四象,而五行具于其中矣。水者,太阴也;火者,太阳也;木者,少阳也;金者,少阴也;土者,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。
阴阳之说,最为科学家所斥,然天地间日月寒暑,昼夜男女,何一而非阴阳乎?即细微如电子,亦有阴阳之分。由阴阳而析为四象,木火金水,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。大地之中,藏水,以及金属之矿,孰造成之?万卉萌生,孰使令之?科学万能,可以化析原质,造成种子,而不能使其萌芽,此萌芽之活动力,即木也。故金木水火,乃天地自然之质。万物成于土而归土,载此金木水火之质者,土也。人秉天地之气而生,暖气,火也;流质,水也;铁质,金也;血气之流行,木也。而人身骨肉之质,运用此金木水火者,土也。人生秉气受形,有不期然而然者,自不能不随此自然之气以转移也。
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?盖有阴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阴阳。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阴阳也。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。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又细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有是甲乙,而木之阴阳具矣。
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。天干者,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;地支者,四时流行之序也。列图如右(详见《命理寻源》):
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以甲乙而分阴阳,则甲为阳,乙为阴,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。以寅卯而阴阳,则寅为阳,卯为阴,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。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寅卯存乎也,而甲乙施焉。是故甲乙如官长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甲乙皆本,同为在天之气。甲为阳和初转,其势方张;乙为和煦生气,见于卉木之萌芽。虽同为木,而其性质有不同。甲乙为流行之气,故云行乎天;寅卯为时令之序,故云存乎地。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,故甲乙同以寅卯为根,而亥未辰皆其根也(见下阴阳生死节)。天干通根月令,当旺之气,及时得用,最为显赫,否则,虽得为用,而力不足,譬如府县之官,不得时得地,则不能发号施令,不得展其才也。
十干即是五行,而分阴阳,然论其用,则阳干阴干各有不同。《滴天髓》云:“五阳从气不从势,五阴从势无情义”。盖阳干如君子,阳刚之性,只要四柱略有根,或印有根,则弱归其弱,而不能从;五阴则不然,四柱略有根,或印有根,则弱归其弱,而不能从;五阴则不然,四柱财官偏盛,则从财官,即使日元稍有根苗,或通月令之气,亦所不论。然或印绶有根,则又不嫌身弱,不畏克制。此阴干阳性质之不同也。如伍廷芳造,壬寅、丁未、己卯、乙亥,己土虽通根月令,而见木之势盛,即从木,所谓从势无情义也(见下用神节)。又如阎锡山造,癸未、辛酉、乙酉、丁亥,乙木只要有印通根,不怕身弱,煞透有制,即为贵格。又如许世英造,癸酉、辛酉、乙丑、辛巳,十九误作从煞,不知印绶有根,即不嫌身弱,仍喜制煞之运。此又阴干之特点也(见下格局高低篇)。阳干则不然,如虞和德造,丁卯、丙午、庚午、己卯,庚金虽弱,透印有根,即不能从,身弱自为其弱,运行扶身之地,自然富贵,特劳苦耳。此不同之点也。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,如逊清宣统造,丙午、庚寅、壬午、壬寅,印比皆无根,则不得不从。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,其理甚深,非可猝喻,学者多阅八字,经验积久,自能会悟,非文字所能达也(按本章论干支性质,虽为初步,实为最深;命理精微之点,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,学者不妨置之后图,俟研习入门之后,自知其重要也)。
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。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。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阴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欲学命者,必须先知干支之说,然后可以入门。
天干动而不居者,如甲己之年,以丙寅为正月;乙庚之岁,以 寅为正月也。地支止而不迁者,正月必为寅,二月必为卯也。论气甲旺于乙,论质乙坚于甲者,甲木阳刚之性,乙木柔和之质,其中分别,详下附录《滴天髓》论天干宜忌节。大林微苗之喻,本为纳音取譬之词,俗书传讹,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。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,察其旺衰进退之方,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。
附《滴天髓》论天干宜忌
甲木参天,脱胎要火。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。火炽成龙,水荡骑虎。地润天和,植立千古。
甲为纯阳之木,有参天之势,生于春初,木嫩气寒,得火而发荣;生于仲春,旺极之势,宜泄其菁英,所谓脱胎要火也。初春嫩木萌芽,不宜金克;仲春以衰金而克旺木,木坚金缺,帮春不容金也。生于秋,木气休囚,而金当令,土不能培木之根,而生金克土,故不容土也。龙,辰也。支全巳午或寅午戌而干透丙丁,不惟泄气太过,抑且火旺木焚。宜坐辰,辰为湿土,能滋培木而泄火也。寅,虎也。支全孩子或申子辰,而干透壬癸,水泛木浮。宜坐寅,寅为木之禄旺,而藏火土能纳水之气,不畏浮泛也。火燥坐辰,水泛坐寅,为地润,金水木土不相克,为天和,非仁寿之象乎?
乙木虽柔,刲羊解牛;怀丁抱丙,跨凤乘猴;虚湿之地,骑马亦忧;藤萝系甲,可春可秋。
羊,未也。牛,丑也。乙木虽柔,而生于丑未月,未为木库,丑为湿土,可培乙木之根,乙木根固,则制柔土亦有余也。凤,酉也;猴,甲也。生于申酉月,只要干有丙丁,不畏金旺(见格局高低篇阎陆商张诸造,可为例证)。马,午也。生于亥子月,水旺木浮,虽支有午,亦难发生 。若天干有甲,地支有寅,名为藤萝系甲,可春可秋,言四季皆可,不畏砍伐也。
丙火猛烈,欺霜侮雪;能煅庚金,从辛反怯;土众生慈,水猖显节;虎马犬乡,甲来成灭。
五阳皆阳丙为最。丙者,太阳之精,纯阳之性,欺霜侮雪,不畏水克也。庚金虽顽,力能煅之;辛金虽柔,合而反弱。见壬水,则阳遇阳而成对峙之势;见癸水,则如霜雪之见日,故不畏水克,而愈见其刚强之性。见土则火烈土燥,生机尽灭。土能晦火,见己土犹可,而见戊土尤忌。生慈者,失其威猛之性也。显节者,显其阳刚之节也。虎马犬乡者,寅午戌也。支全寅午戌,而又透甲,火旺而无节,不戢自焚也。
丁火柔中,内性昭融;抱乙而孝,合壬而忠;旺而不烈,衰而不穷;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。
丁火,离火也,内阴而外阳,故云柔中。内性昭融,即柔中二字之注解。丁,乙之母也,有丁护乙,使辛金不伤乙木,不若丙火之能焚甲木也。壬,丁之君也。丁合壬能使戊土不伤壬水,不若己土合甲,辛金合丙之更变,君失其本性也(己土合甲,甲化于土,辛金合丙,丙火反怯)。虽时当乘旺,不至赫炎;即时值就衰,而不至歇灭(酉为丙火死地而丁长生)。干透甲乙,秋生不畏金;支藏寅卯,冬产不忌水。
戊土固重,既中且正,静翕动辟,万物司命。水润物生,土燥物病,若在艮坤,怕冲宜静。
固重两字,最足以形容戊土之性质。春夏气动而辟,则发生;秋冬气静而翕,则万物发生,燥则物枯;生于秋冬,水多宜火暖之,则万物化成,湿则物病。艮坤者,寅申也。土寄四隅,寄生于寅申,寄禄于巳亥,故在艮坤之位,喜静忌冲。四生之地,皆忌冲克,土亦不能外此例也。
己土卑湿,中正蓄藏;不愁木盛,不畏水狂;火少火晦,金多金乐;若要物旺,宜助宜帮。
戊己同为中正之士,而戊土固重,己土蓄藏,戊土高亢,己土卑湿,此其不同之点也。卑湿之土,能培木之根,止水广泛。见甲则合而有情,故不愁木盛;见水则纳而能蓄。此为己土无为之妙用。但欲滋生万牧,则宜丙火去其卑湿之气,戊土助其生长之力,方足以充盛长旺也。
庚金带煞,刚健为最;得水而清,得火而锐;土润则生,土干则脆;能赢甲兄,输于乙妹。
庚金为三秋肃杀之气,性质刚健,与甲丙戊壬各阳干有不同。得壬水泄其刚健之性,气流而清;得丁火冶其刚健之质,锋锻而锐;生于春夏,遇丑辰湿土,能全其生;逢戌未燥土,,能使其脆。甲木虽强,力能伐之;乙木虽柔,合而有情。
辛金软弱,温润而清;畏土之多,乐水之盈;能扶社稷,能救生灵;热则喜母,寒则喜丁。
辛金清润之质,乃三秋温和之气也。戊土太多,则涸水埋金;壬水有余,则润土泄金。辛为甲之君,丙又为辛之君,丙火能焚甲木,辛合丙化水,转克为生,岂非扶社稷救生灵乎?生于夏而火多,有己土由晦火而生金;生于冬而水旺,有丁火则暖水而养金,故以为喜也。
壬水通河,能泄金气;刚中之德,周流不滞;通根透癸,冲天奔地;化则有情,从则相济。
通河者,天河也。壬水长生于申,申乃坤位,天河之口。壬生于申,能泄西方肃杀之气,水性周流不滞,所以为刚中之德也。如申子辰全,又透癸水,其势泛滥,虽有戊己之土,不能止其流。若强制之,反冲激而成患,必须用木泄之,顺其气势,不至冲奔也。合丁化木,又能生火,可谓有情。生于巳午未月,四柱火土并旺,别无金水相助,火旺透干则从火,土旺透干则从土。调和润泽,仍有相济之功也。
癸水至弱,达于天津;得龙而运,功化斯神;不愁火土,不论庚辛;合戊见火,化象斯真。
癸乃纯阴之水,发源虽长,其性至静而至弱,所谓五阴皆阴癸为至也。龙,辰也,通干见辰,则化气之原神透出,为一定之理(详见《滴天髓征义》)。不愁火土者,至弱之性,见火土多则从化矣。不论庚辛者,弱水不能泄金气,而金多反浊,即指癸水而言。合戊见火者,戊土燥厚,四柱见丙辰,引出化神,化象乃真也。若生于秋冬金水旺地,纵遇丙辰,亦难从化,宜细详之(上摘录《滴天髓征义》)。
二、论阴阳生克
四时之运,相生而成,故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复生木,即相生之序,循环迭运,而时行不匮。然而有生又必有克,生而不克,则四时亦不成矣。克者,所以节而止之,使之收敛,以为发泄之机,故曰“天地节而四时成”。即以木论,木盛于夏,杀于秋,杀者,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,是杀正所以为生,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,以兑为万物所说,至哉言乎!譬如人之养生,固以饮食为生,然使时时饮食,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,人寿其能久乎?是以四时之运,生与克同用,克与生同功。
“生与克同用,克与生同功”二语,实为至言。有春夏之阳和,而无秋冬之肃杀,则四时汪成;有印动之生扶,而无煞食之克泄,则命理不成。故生扶与克泄,在命理之用,并无二致,归于中和而已。
然以五行而统论之,则水木相生,金木相克。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,则生克之中,又有异同。此所以水同生木,而印有偏正;金同克木,而局有官煞也。印绶之中,偏正相似,生克之殊,可置勿论;而相克之内,一官一煞,淑慝判然,其理不可不细详也。
阴阳配合,与磁电之性相似。阳遇阳、阴遇阴则相拒,七煞枭印是也;阳遇阴、阴遇阳则相吸,财官印是也。印为生我,财为我克,或偏或正,气势虽有纯杂之殊,用法尚无大异。官煞,克我者也,淑慝回殊,不可不辨。比动,同气也,食伤,我生者也,则又以同性为纯,异性为杂。纯杂之分关于用之强弱,此为研究命理者所不可不知也。
即以甲乙庚辛言之。甲者,阳木也,木之生气也;乙者,阴木也,木之形质也。庚者,阳金也,秋天肃杀之气也;辛者,阴金也,人间五金之质也。木之生气,寄于木而行于天,故逢秋天为官,而乙则反是,庚官而辛杀也。又以丙丁庚辛言之。丙者,阳火也,融和之气也;丁者,阴火也,薪传之火也。秋天肃杀之气,逢阳和而克去,而人间之金,不畏阳和,此庚以丙为杀,而辛以丙为官也。人间金铁之质,逢薪传之火而立化,而肃杀之气,不畏薪传之火。此所以辛以丁为杀,而庚以丁为官也。即此以推,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。
此论官煞之火概也。然以乙为木之形质,辛为人间五金之质,丁为薪传之火,似未尽合。十干即五行,皆天行之气也。就气而分阴阳,岂有形质可言?譬如男女人之阴阳也,而男之中有阳刚急燥,有阴沉柔懦,女之中亦然,性质不同也。取譬之词,学者切勿执着。五行宜忌,全在配合,四时之宜忌,又各不同。兹录各家论五行生克宜忌于后。
附论四时之木宜忌(节录《穷通宝鉴》)
春月之木,余寒犹存,喜火温煖,则无盘屈之患;藉水资扶,而有舒畅之美。春初不宜水盛,阴浓湿重,则根损枝枯;又不可无水,阳气烦燥,则根干叶萎。须水火既济方佳。土多则损力,土薄则丰。忌逢金重,克伐伤残;设使木旺,得金则美。
夏月之木,根干叶枯,欲得水盛,而成滋润之功,切忌火旺,而招自焚之患。土宜其薄,不可厚重,厚重反为灾咎;金忌其多,不可欠缺,欠缺不能斩削。重重佳木,徒以成林;叠叠逢华,终无结果。
秋月之木,气渐凋零。初秋火气未除,犹喜水土以相滋;吕秋果已成实,欲得刚金之修削。霜降后不宜水盛,水盛则木漂;寒露后又喜火炎,火炎则木实。木盛有多材之美,土厚无任才之能。
冬月之木,盘屈在地,欲土多以培养,恶水盛而忘形。金纵多,克伐无害;火重见,温燠有功。归根复命之时,木病安能辅助?须忌死绝之地,只宜生旺之方。
附论四时之火宜忌(节录《穷通宝鉴》)
春月之火,母旺子相,势力并行。喜木生扶,不宜过旺,旺则火炎;欲水既济,不宜太多,多则火灭。土多则晦光,火盛则燥烈。见金可以施功,纵重见财富犹遂。
夏月之火,乘旺秉权。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,见木助必招夭折之忧。遇金必作良工,得土遂成稼穑。然金土虽为美利,无水则金燥土焦,再加木助,势必倾危。
秋月之火,性息体休。得木生,则有复明之庆;遇水克,难免损灭之灾。土重而掩息其光,金多而损伤其势。火见木以光辉,纵叠见而有利。
冬月之火,体绝形亡。喜木生而有救,遇水克以为殃。欲土制为荣,爱火比为利。见金则难任为财,无金则不遭磨折。
附四时之土宜忌(节录《穷通宝鉴》)
春月之土,其势孤虚。喜火生扶,恶木太过;忌水泛滥,喜土比助。得金而制木为祥,金多则仍盗土气。
夏月之土,其势燥烈。得水滋润成功,忌火煅炼焦坼。木助火炎,生克不取;金生水泛,妻财有益。见比助则蹇滞不通,如太过又宜木袭。
秋月之土,子旺母衰。金多而耗盗其气,木盛须制伏纯良。火重重而不厌,水泛泛而非祥。得比肩则能助力,至霜降不比无妨。
冬月之土,外寒内温。水旺财丰,金多子秀。火盛有荣,木多无咎。再加比助为佳,更喜身强为寿。
附论四时之金宜忌(节录《穷通宝鉴》)
春月之金,余寒未尽,贵乎火气为荣;体弱性柔,宜得厚土为辅。水盛增寒,失锋锐之势;木旺损力,有剉钝之危。金来比助,扶持最妙,比而无火,失类非良。
夏月之金,尤为柔弱,形质未备,更嫌死绝。火多不厌,水润呈祥。见木助鬼伤身,遇金扶持精壮。土薄最为有用,土厚埋没无光。
秋月之金,得令当权。火来煅炼,遂成钟鼎之材;土多培养,反有顽浊之气。见水则精神越秀,逢木则斩削施威。金助愈刚,过刚则折;气重愈旺,旺极则衰。
冬月之金,形寒性冷。木多难施斧凿之功,水盛未免沉潜之患。土能制水,金体不寒;火来生土,子母成功。喜比肩聚气相扶,欲官印温养为利。
附论四时之水宜忌(节录《穷通宝鉴》)
春月之水,性滥滔淫。再逢水助,必有崩堤之势;若加土盛,则无泛涨之忧。喜金生扶,不宜金盛;欲火既济,不宜火炎。见木而可施功,无土仍愁散漫。
夏月之水,执性归源,时当涸际,欲得比肩。喜金生助体,忌火旺太炎。木盛则泄其气,土旺则制其流。
秋月之水,母旺子相。得金助则清纯,逢土旺则混浊。火多而财盛,木重而身荣。重重见水,增其泛监之忧;叠叠见上,始得清平之意。
冬月之水,司令当权。遇火则暖除寒,见土则藏归化。金多反致无义,木盛是谓有情。水流泛滥,赖土堤防;土重高亢,反成调辙。
附论五行生克制化宜忌(录徐大升)
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;土赖火生,火多土焦;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;木赖水火,水多木漂;水赖金生,金多水浊。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水能生木,木多水缩;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;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;土能生金,金多土弱。
金能克木,木坚金缺;木能克土,土重木折;土能克水,水多土流;水能克火,火炎水灼;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。
金衰遇火,必见销熔;火弱逢水,必为熄灭;水弱逢土,必为淤塞;土衰逢木,必遭倾陷;木弱逢金,必为斫折。
强金得水,方挫其锋;强水得木,方缓其势;强木得火,方泄其英;强火得土,方敛其焰;强土得金,方化其顽。
《穷通宝鉴》与徐大升论五行生克与四时宜忌两节,言之虽浅,基理至深,譬如算学中之加减乘除,初学习此,而至深之微积方程,亦不能外此。要知命理深微,无非四时五行、生克制化、衰顺逆之理,初学或未能解悟,习之既久,自能领会。应用无穷,变化莫测,幸勿以其言之浅近而忽之也。
三、论阴阳生死
五行干支之说,已详论于干支篇。干动而不息,支静而有常。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系焉。
生旺墓绝之说,由来甚古。《准南子》曰:春令木壮,水老,火生,金囚,土死;《太平御览·五行休旺论》曰:立春艮旺,震相,巽胎,离没,坤死,兑囚,乾废,坎休云云(详见《命理寻源》不赘)。名词虽有异同,而其意则不殊。后世以十二支配八卦,而定为长生沐浴十二位之次序(见下图说),虽为术家之说,而合于天地之自然,语虽俚俗,含义至精,究五行阴阳者,莫能外此也。
阳主聚,以进为进,故主顺;阴主散,以退为退,故主逆。此生沐浴等项,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。四时之运,功成者去,等用者进,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,又有一定。阳之所生,即阴之所死,彼此互换,自然之运也。即以甲乙论,甲为木之阳,木之枝枝叶叶,受天生气,己收藏饱足,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,此其所以生于亥也。木当午月,正枝叶繁盛之候,而甲何以死?却不是外虽繁盛,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,此其所以死于午也。乙木反是,午月枝叶繁盛,即为之生,亥月枝叶剥落,即为之死。以质而论,自与气殊也。以甲乙为例,余可知矣。
生旺墓绝者,五行之生旺墓绝,非十干之旺墓绝也。十干之名称,为代表五行之阴阳;五行虽分阴阳,实为一物。甲乙,一木也,非有二也。寅申巳亥,为五行长生临官之地;子午卯酉,为五行旺地;辰戌丑未,为五行墓地,非阴干另有长生禄旺墓也。因长生临官旺墓,而有支藏人元,观下人元司令图自明。特以理言之,凡物既有阴阳,阳之极即阴之生,譬如磁电之针,甲端为阳以用而论,生旺墓绝,仅分五行,不必分阴阳。从来术数书中,仅言五阳长生,而不言五阴长生,仅言阳刃而不言阴刃,后世未察其理,而欲自圆其说,支离曲解,莫知所从。或言五阴无刃,或者以进一位为刃,或者以退一位为刃(如乙以寅或辰为刃),各以意测,异说纷岐,实未明其理也。
支有十二月,故每干长生至胎养,亦分十二位。气之由盛而衰,衰而复盛,逐节细分,遂成十二。而长生沐浴等名,则假借形容之词也。长生者,犹人之初生也。沐浴者,犹人既生之后,而沐浴以去垢;如果核既为苗,则前之青壳,洗而去之矣。冠带者,形气渐长,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。临官者,由长而壮,犹人之可以出仕也。帝旺者,壮盛之极,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。衰者,盛极而衰,物之初变也。病者,衰之甚也。死者,气之尽而无余也。墓者,造化收藏,犹人之埋于土者也。绝者,前之气已绝,后之气将续也。胎者,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。养者,如人养母腹也。自是而后,长生循环无端矣。
原文甚明,每年三百六十日,以五行分配之,各得七十二日。木旺于春,占六十日(甲乙各半),长生九日,墓库三日,合七十二日。土旺四季,辰戌丑未各十八日,亦为七十二日。寅中甲木临官,丙戊长生,故所藏人元,为甲丙戊。卯者,春木专旺之地,故称帝旺。帝者,主宰也。《易》言“帝也乎震”,言木主宰之方,无他气分占,故专藏乙。辰者,木之余气,水之墓地,而土之本气也。故藏戊乙癸(辰戌为阳土,故藏戊;丑未阴土,故藏己),称为杂气。杂者,土旺之地,杂以乙癸,而乙癸又各不相谋,非如长生禄旺之为时令之序也。春令如是,余可类推。故寅申巳亥,称为四生(亦是四禄)之地;子午卯酉,为专旺之方;辰戌丑未,为四墓之地。所藏人元,各有意义。若阴干长生,则无关时令之气,地支藏用,不因之而有所增损也。
巳 |
午 |
未 |
申 |
壬庚戊丙甲 绝生 禄 病 |
壬庚戊丙甲 胎败 旺 死 |
壬庚戊丙甲 养冠 衰 墓 |
壬庚戊丙甲 生禄 病 绝 |
癸辛己丁乙 胎死 旺 败 |
癸辛己丁乙 绝病 禄 生 |
癸辛己丁乙 墓衰 冠 养 |
癸辛己丁乙 死旺 败 胎 |
辰 |
阴阳顺逆
生旺死绝之图 |
酉 | |
壬庚戊丙甲 墓养 冠 衰 |
壬庚戊丙甲 败旺 死 胎 | ||
癸辛己丁乙 养墓 衰 冠 |
癸辛己丁乙 病禄 生 绝 | ||
卯 |
戌 | ||
壬庚戊丙甲 死胎 败 旺 |
壬庚戊丙甲 冠衰 墓 养 | ||
癸辛己丁乙 生绝 病 禄 |
癸辛己丁乙 衰冠 养 墓 | ||
寅 |
丑 |
子 |
亥 |
壬庚戊丙甲 病绝 生 禄 |
壬庚戊丙甲 衰墓 养 冠 |
壬庚戊丙甲 旺死 胎 败 |
壬庚戊丙甲 禄病 绝 生 |
癸辛己丁乙 败胎 死 旺 |
癸辛己丁乙 冠养 墓 衰 |
癸辛己丁乙 禄生 绝 病 |
癸辛己丁乙 旺败 胎 死 |
长生、沐浴、冠带、临官、旺、衰、病、
死、墓、绝、胎、养。禄临官也,败沐浴也。
土居中央,寄于四隅(参阅干支方位配卦图)。附火而生,生于寅,禄于巳;附水而生,生于申,禄于亥。特在寅巳,有丙火帮扶,旺而可用;在申亥,寒湿虚浮,力量薄弱而无可用,故仅言丙戊生寅,而不言壬戊生申也。
五行阴阳顺逆生旺死绝表
|
甲 |
乙 |
丙 |
丁 |
戊 |
己 |
庚 |
辛 |
壬 |
癸 |
生 |
亥 |
午 |
寅 |
酉 |
寅 |
酉 |
巳 |
子 |
申 |
卯 |
浴 |
子 |
巳 |
卯 |
申 |
卯 |
申 |
午 |
亥 |
酉 |
寅 |
冠 |
丑 |
辰 |
辰 |
未 |
辰 |
未 |
未 |
戌 |
戌 |
丑 |
禄 |
寅 |
卯 |
巳 |
午 |
巳 |
午 |
申 |
酉 |
亥 |
子 |
旺 |
卯 |
寅 |
午 |
巳 |
午 |
巳 |
酉 |
申 |
子 |
亥 |
衰 |
辰 |
丑 |
未 |
辰 |
未 |
辰 |
戌 |
未 |
丑 |
戌 |
病 |
巳 |
子 |
申 |
卯 |
申 |
卯 |
亥 |
午 |
寅 |
酉 |
死 |
午 |
亥 |
酉 |
寅 |
酉 |
寅 |
子 |
巳 |
卯 |
申 |
墓 |
未 |
|
戌 |
|
戌 |
|
丑 |
|
辰 |
|
绝 |
申 |
|
亥 |
|
亥 |
|
寅 |
|
巳 |
|
胎 |
酉 |
|
子 |
|
子 |
|
卯 |
|
午 |
|
养 |
戌 |
|
丑 |
|
丑 |
|
辰 |
|
未 |
|
支藏人元图
巳 庚 戊 丙 |
午 己 丁 |
未 乙 丁 己 |
申 戊 壬 庚 |
庚 戊丙 生 禄 |
(乙生) |
木墓 |
庚 壬 禄 生 |
辰 癸 乙 戊 |
|
|
酉 辛 |
水墓 |
|
|
(己丁) 生 |
卯 乙 |
|
|
戌 辛 丁 戊 |
(癸生) |
|
|
火墓 |
寅 戊 丙 甲 |
丑 辛 癸 己 |
子 癸 |
亥 甲 壬 |
甲 戊丙 禄 生 |
金墓 |
(辛生) |
甲 壬 生 禄 |
十二月令人元司令分野表
寅月 | 立春后戊土七日,丙火七日,甲木十六日 | 立春 雨水 |
卯月 | 惊蛰后甲木十日,乙木二十日 | 惊蛰 春分 |
辰月 | 清明后乙木九日,癸水三日,戊土十八日 | 清明 谷雨 |
巳月 | 立夏后戊土五日,庚金九日,丙火十六日 | 立夏 小满 |
午月 | 芒种后丙火十日,己土九日,丁火十一日 | 芒种 夏至 |
未月 | 小暑后丁火九日,乙木三日,己土十八日 | 小暑 大暑 |
申月 | 立秋后戊己土十日,壬水三日,庚金十七日 | 立秋 处暑 |
酉月 | 白露后庚金十日,辛金二十日 | 白露 秋分 |
戌月 | 寒露后辛金九日,丁火三日,戊土十八日 | 寒露 霜降 |
亥月 | 冬后戊土七日,甲木五日,壬水十八日 | 立冬 小雪 |
子月 | 大雪后壬水十日,癸水二十日 | 大雪 冬至 |
丑月 | 水寒后癸水九日,辛金三日,己土十八日 | 小寒 大寒 |
按此表人元司令日数,虽未可执着,而藏天干于地支,乾体而坤用,分析阴阳,至为精密。所谓以坎离震兑,分主二至二分,而三百八十四爻,阴阳错综,盈虚消息,无不相合者是也。始于何时,出于何人之手,犹待考证,海内博雅君子,如有知其源流,举以见示,至为感纫。
人之日主,不必生逢禄旺,即月令休囚,而年日时中, 得长禄旺,便不为弱,就使逢库,亦为有根。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,俗书之谬也,但阳长生有力,而阴长生不甚有力,然亦不弱。若是逢库,则阳为有根,而阴为无用。盖阳大阴小,阳得兼阴,阴不能兼阳,自然之理也。
地支所藏之干,本静以待用,透出干头,则显其用矣。故干以通根为美,支以透出为贵。《滴天髓》云:“天全一气,不可使地德莫之载;地全三物,不可使天道莫之容”。如四辛卯,四丙申,虽干支一气,而不通根,不足贵也。地全三物,谓所藏三干,不透出则不能显其用也。天干通根,不仅禄旺为美,长生、余气、墓库皆其根也。如甲乙木见寅卯,固为身旺,而见亥辰未,亦为有根也。逢库必冲之说,谬误可嗤。如辰本为东方木地,若在清明后十二日内,乙木司令,余气犹旺,何云投库?土为本气,无所谓库。金火则库中无有,冲亦何益?仅壬癸水遇之为库,若能透出,同一可用。癸水本为所藏,而透壬水则墓本从五行论,不分阴阳也。谓阴长生不甚有力,然亦不弱,又谓逢库阴为无用,皆因误于阴阳各有长生,而不能自圆其说也。又此节虽指日主,而年月时之干皆同,能得月令之气,自为最强;否则,月令休囚,而年日时支中,得生禄旺余气墓,皆为通根也。
[子平真诠评注(一)]